《農業部2014年兽医工作要點》发布
浏覽量:1096发布時間:2013-02-03
2014年,兽医系統將深入贯彻落實黨的十(shi)八大、十八届三(san)中全會、農(nong)村工作會議和全(quan)國農業工作會議等會議精神,紧紧围(wei)繞“兩個努力確保”目標任務,不断強(qiang)化养殖業生 產、動物源性食品質量、公共衛生(sheng)保(bao)障能力,改革(ge)创新推動兽(shou)医事業发展,努力為促進農(nong)業農村經濟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貢(gong)献。
一、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治
(一)製定實施動物疫病防治(zhi)計(ji)劃和指导意见。推動出(chu)臺實施(shi)口蹄疫、禽流感、布病(bing)防治計劃(hua)。指导各(ge)地結合(he)實际,製(zhi)定本辖區防治計劃和實(shi)施方案,推動防治工作深入開展(zhan)。
(二)推進(jin)馬鼻疽(ju)馬傳贫消滅工作。製定實施馬鼻疽馬傳贫消滅工作方案,組織馬鼻(bi)疽馬傳贫监測,推進消滅評估工作。加快内蒙(meng)古(gu)、云南、新(xin)疆等3省區和新疆生產(chan)建設兵團 達標驗(yan)收工作進度。
(三)強化優先防(fang)治病(bing)種的免疫和监測。製定實(shi)施2014年(nian)國家動物疫病強(qiang)製免疫計劃, 對規模养殖動物實施程序化(hua)免疫(yi),對散养動物實施春秋兩季(ji)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。抓好免疫效(xiao)果評价(jia)工作,確保免疫質量(liang)。製定實(shi)施2014年國家(jia)動物疫病监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, 加強口蹄疫、禽流感優先病種病原學监測。繼續推動種畜禽(qin)場關键疫病监測净化,持續监測(ce)祖代以上種(zhong)禽場、原種(zhong)猪場主要垂(chui)直傳播疫病。嚴格疫情報告和舉(ju)報核查(cha)製度,及時消除疫(yi)情隐患。
(四)完善重大動物疫病強(qiang)製免疫补贴政策。在稳步推(tui)進免疫政策(ce)試點工作基礎上,积探索创新(xin)強製免疫機(ji)製,完善強製免(mian)疫疫苗补贴政策。
(五)加大主要人畜共患病(bing)防治(zhi)力度。按照人畜同(tong)步、分區防治、分類指导的原則,围繞(rao)種牛場监測净(jing)化,推動實施國家布病防治(zhi)計(ji)劃。強化家畜查治、封洲禁牧(mu)、替代养殖(zhi)等綜合防(fang)治措施,巩(gong)固(gu)和擴大血吸虫防治成果。繼續實施包虫(chong)病防治行(xing)動計劃,落實家犬驅虫和新生羊免疫等措施。起草製定國家狂犬病防治(zhi)計(ji)劃。做好奶牛結核病监測、扑杀和无害化處理工作。
(六)防範(fan)非洲猪瘟等外來動物(wu)疫病。完善跨部門聯防聯控(kong)機製,強化(hua)边境地區動物疫(yi)病防控,加強關键地區(qu)和關键環節监測(ce)、巡查。製定實施非洲猪瘟、疯牛病等外來動物疫病防範應急预案,做好技術储(chu)備。
(七)統筹(chou)防控仔猪(zhu)腹泻等常见多发病。出臺常见多发動物疫病免疫指导方案和(he)牛羊常见(jian)疫病防控指导意见。促進提曹养殖經營場所生(sheng)物水平,降低動物发病率、死亡率。
二、加強兽医衛生(sheng)监督執法
(八)推動建立病死(si)動物(wu)无害化處理长效機製。推動出臺病死動物无害化處理工作指(zhi)导(dao)意见。争取无害(hai)化處理體系建設(she)項目、资金投入。組織開展无害化處理試(shi)點。強化监督檢查(cha),加強信息宣傳報送(song),適時推(tui)廣試點經驗。
(九)強化(hua)兽医衛生措施落實(shi)。贯(guan)彻《農業部關於畜牧(mu)兽医行政(zheng)執法六条禁令》,繼續(xu)開展“動物衛生监督(du)執法行風(feng)建設年”活動。組織製(zhi)定調 整優先防治病種檢疫規範。開展檢(jian)疫监管和動物衛生监督執法长效機製(zhi)研究。強化動物衛生监(jian)督證章標志(zhi)管理,推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(zi)出證,提曹兽医衛生监督管理信息化水(shui)平(ping)。
(十)加快无規定動物疫病區和生物(wu)隔离區建設(she)。修订《无規定動物疫病(bing)區管理技術規範》,製(zhi)定生猪、蛋(dan)禽等生物區建設(she)規範。建立完(wan)善省級動物衛生風险評估專家隊伍。加強无疫區和生物隔离區建設,及時組(zu)織開展評估。加強已建成无疫(yi)區的监(jian)測和监督檢查。
(十一)完善動物標识(shi)和動物產品追溯體系。修订《畜禽標识和养(yang)殖檔案管理辦法》、追溯體系建設(she)標準規範。加大追溯體系建設(she)培訓力度(du),組(zu)織(zhi)监督檢查。完善数據(ju)建設,推進省級数據建設,做好和省級数據對接工作(zuo)。
三、加強畜禽屠宰行業管理(li)
(十(shi)二)促進畜禽屠宰管理職責(ze)順利交接。完成農業部相關機構和隊伍組(zu)建。繼(ji)續與商務部做好職責(ze)劃轉后續交接工作。督(du)促指(zhi)导地方組建和落實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機構隊伍,加快完成畜禽屠宰管理職責移交,努力實現農業部門畜禽屠宰管理職責和监管措施限期(qi)到位。
(十三)落實生猪定點屠宰管理措(cuo)施(shi)。依法加強生(sheng)猪定點屠宰管(guan)理,督促屠宰企業落實產品(pin)質量主(zhu)體責任,嚴格執行進(jin)廠(場登記、肉品品質檢驗“瘦肉精”自檢等製度。加(jia)強(qiang)巡查、抽檢,強化畜禽屠(tu)宰檢疫,嚴(yan)禁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(yi)不合格產品上市銷售。加強畜禽屠宰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衔接(jie),嚴厲(li)打擊各類违法行為,涉嫌犯(fan)罪的,及(ji)時移(yi)送司法機關處理。
(十四)做好畜禽屠宰信息統(tong)計监測。完成(cheng)《生猪及畜禽屠宰統計報表製(zhi)》報批工作(zuo)。交接並完善生猪(zhu)及畜禽屠宰监測系統(tong)、全國(guo)畜禽屠宰监管信息系統。
(十五)開展畜禽屠宰行業管理人員培訓。組織编製完善培訓教(jiao)材(cai),組建培訓專家隊伍,開展畜禽屠宰行業管理人員培訓,提曹监(jian)督管理(li)能力和業務技能,規範屠宰行業管理(li)工(gong)作。
四、加強兽医(yi)药品和兽医生物製品监(jian)管
(十六)深入開展兽药残留监(jian)控工作。贯彻實施《兽用處方(fang)药(yao)和非處方药管理辦法》,規範(fan)兽药使用行為。組織(zhi)實施《動(dong)物及動物產品兽药(yao)残留监控計劃》和《動物源細菌耐药性监測(ce)計劃》,完善兽药残留試剂盒備案管理製度,強化(hua)備案試剂(ji)盒質量监管。開展兽(shou)用(yong)抗菌药整治活動,促進用(yong)药。
(十七)強化兽用(yong)生物製品和兽药質量监管做好疫苗生產(chan)、供應以及質量监管工作。 完善飞行(xing)檢查、批簽发(fa)等监管措施,创(chuang)新抽樣機製(zhi),擴大(da)經營、使用環節抽樣比(bi)例,嚴肃查處违規生產(chan)企(qi)業。組(zu)織開展口蹄疫、猪瘟等疫苗質量檢測替代方法研究,口蹄疫疫苗(miao)毒株評估、筛選工作。加強兽用诊(zhen)断(duan)製品管理,加快新產(chan)品研(yan)究、評審(shen),满足(zu)疫病监測需要。組織(zhi)實施《兽药(yao)質量监督抽檢計劃》,嚴厲(li)打擊假劣兽药(yao)。實施《兽药產品說明书(shu)範本》,組織(zhi)開展兽药產品標(biao)簽說明书專項整治,加大违規(gui)標簽說(shuo)明书查處力度。強化兽药GMP、兽(shou)药 GSP后續监管,加(jia)大违規企業、誠信缺失企業日 常监控力 度, 推動 市場(chang)秩序 持續好(hao)轉。 加強兽药產品追溯信息系統、兽药行政網上審批(pi)系統、兽药基礎信息查詢(xun)系統(tong)建設,推進兽药產品追溯管(guan)理,開展兽药(yao)標(biao)準物質供應評估。
(十八)完善兽药(yao)政策法(fa)規標準。開(kai)展《兽药管理条例(li)》修订調研。推進《兽用生物製品批簽发(fa)管理辦(ban)法》、《兽(shou)药GMP檢(jian)查員管(guan)理辦法》、《新兽药注册現場核查管理辦(ban)法》和《飞(fei)行檢查工(gong)作程序》发布工作(zuo)。研究(jiu)製定《兽药非(fei)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》、《兽药臨(lin)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》、《兽(shou)用诊断製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》和《兽药標(biao)準管理辦法》。修订《兽药產品(pin)批準文(wen)號管 理辦法》、《 兽药注册辦法》、農(nong)業部公告第442號、《兽药(yao)注(zhu)册評審程序》。開(kai)展 2010 版《兽药典》未收载的兽用(yong)生物製品標準(zhun)清理和发布工作。製定兽药標(biao)準编碼 和 2010版《兽药典》未收(shou)载品種(zhong)兽药產品說明书範本。組織编纂 2015 版《兽药典》,修订兽(shou)药標準。
五、加(jia)強兽医法製建設(she)和兽医機構隊伍管理
(十九)推進兽(shou)医立法。 研究製定兽医立法規劃,明確兽医法律體系框架。組織(zhi)修订《生猪屠宰(zai)管理条例》及配套規定(ding),研究(jiu)起草《畜禽屠宰(zai)法》。開(kai)展《兽医法》立法調研,完成立法基礎材(cai)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和研究,形成兽医(yi)法(fa)立法報告和《兽医法(草案)》。繼續做好《動物防疫法》立法后(hou)評估工作。
(二十)加強兽(shou)医機構隊伍管理(li)。組織研究製定(ding)《全國兽医人才隊伍建設規劃(2015 — 2020年)》。繼續做好2014年執業兽医资(zi)格考試(shi)工作,研究完善(shan)執業兽医资格考(kao)試製度。組織製定(ding)《官方兽医行為準(zhun)則》,加強官(guan)方(fang)兽医管理。組織開展(zhan)基層動物防疫工作补助經費落實情况調研,提出(chu)完(wan)善基層動物防疫工作經費轉移支付政策建議。总結北京(jing)、辽宁兽医體系效能評估(PVS)試點工作經驗,建立我國(guo)兽医機構效能評价體系,組織開展全國(guo)兽(shou)医機構效能自評估。
(二十一)規範動物诊疗機構管理。組織製定(ding)《兽医處方管理辦法》和《動物诊疗管理(li)規範》,開展全國動物诊疗機構和執業兽医規(gui)範(fan)化管理工作。
(二(er)十二)強(qiang)化兽医 實驗室管(guan)理。組織開展兽医實驗(yan)室生物專項檢查活(huo)動,督促地方建立健全實驗室(shi)生(sheng)物責任製,落實實驗室生物審批、监督執(zhi)法监管責(ze)任。指导(dao)、督促未通過兽医(yi)系統實(shi)驗室考核地區 加(jia)快實驗室 規範化建設,開展兽医實驗(yan)室考核和监督檢查。組(zu)織兽医(yi)系統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,做好動物病原微(wei)生物實驗室生物審批和监管工作。
六、加強兽医科技管理
(二十三)做好(hao)兽医 科技(ji)標準(zhun)管理。 研究兽医(yi)科技工作評(ping)价機製和成果轉化機製,推(tui)動建立兽医科技信息共享平臺。及(ji)時提出兽医科技(ji)重大需求,跟蹤兽医领(ling)域公益性農業行(xing)業科研進展,引导、促進兽医科技推廣工作。組織全國動(dong)物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换(huan)届。指导全國屠宰加工標準(zhun)化技術委員 會開(kai)展工(gong)作。研究兽医(yi)器械標準管理工作機(ji)製,推動兽(shou)药残留標準清理(li)及動物诊疗、中兽医(yi)、動物(wu)福利(li)標準製修订工作。完成(cheng)2014年兽医標準製(zhi)修订工作,提(ti)出(chu)2015年兽医標準製修订計劃 。
七、加強對外交流合作
(二十四(si))深化(hua)多(duo)边雙边合作。組織(zhi)參與重要國际會議,承辦OIE 亚(ya)太區 新任(ren)代表會議和 OIE/JTF 口蹄疫(yi)防控會(hui)議。履行OIE 亚太區委員會主席國和东南亚 - 中 國口蹄疫控製行動(dong)執委會副(fu)主席國職責。強化兽医國际合作工(gong)作(zuo)組作用,研究推廣(guang)國 际(ji)標準(zhun)。召開中越雙边會議(yi),組織中、蒙、俄(e)聯(lian)防聯控工作。與有關國家协調簽署政府間動物檢疫协定有(you)關事(shi)宜,积開展進境動物及動物產品(pin)風险評估工作(zuo),促進動物產品國(guo)际貿(mao)易。
